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作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实践,以案件审理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把政治建设摆在案件审理工作的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把握,优先审理、重点审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省共审理涉及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1073件。认真做好审理“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受处分人的跟踪回访和政治教育,提高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运城市纪委监委探索创新二次审理谈话制度,帮助受处分人提高认识、放下包袱,并以平陆县为试点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使用工作,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关怀。
严格审核把关,坚决守住案件质量不出问题这个底线。主动适应案件质量的更高要求和更高标准,充分运用退查、补证、案件质量考评等方式方法,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六道关口,切实保障案件质量,着力构建“铁案工程”。晋中市纪委监委出台《案件质量考评办法》,从6个方面52项对案件质量进行细化,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对市本级自办案件、县级报送提级审核案件进行随案考评,对县级自办案件进行逐月考评和年底集中考评,考评结果送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备案,与个人年度考核成绩挂钩,倒逼办案人员强化案件质量意识;阳泉市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建立“双清单”制度,在审理期间对审查调查组移送材料列出“补证清单”,在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后对审查调查组需执行落实事项列出“提醒清单”。
规范审理程序,切实做好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重新梳理审理工作流程,规范相关程序文书,研究出台配套制度,完善与司法执法部门的衔接协调机制,落实“纪法双施双守”要求,切实推动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忻州市纪委监委强化审理室室务会研究机制,要求市县两级分管审理的副书记和常委参加审理室室务会并对案件提出明确意见;太原市纪委监委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出台《中止和恢复党员权利办理程序》《关于县监委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由市监委审核把关的试行办法》等制度;长治市纪委监委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解除程序的通知》,并在4起处分解除案件中具体运用等。
加强业务指导,着力提升基层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督促各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县级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对提级审核把关、报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对备案案件适时抽查,对事实表述、程序文书等进行统一规范,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跟班轮训、以案代训等,推动案件审理业务能力整体提升。朔州市纪委监委实行重点案件“县案市审”,在对涉嫌职务犯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上提一级审核的基础上,对民生、扶贫、环保领域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上提一级审查审理;忻州市纪委监委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借鉴司法机关基础上,编制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简易程序、立案审查、移送司法5类《模拟案卷》,在程序和实体上全面规范了执纪监督监察工作。